本科生培养
各年级: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工智能创新班培养与管理工作办法》,学院将对2021级、2022级人工智能创新班开展2022-2023学年的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名单见附件,如有出入,请在考核汇总表后加以注明。
二、考核内容
1.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学年计划完成情况良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学年所有必修学分,第一、二、三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分别大于等于3.2、3.2 和 3.3。
3.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活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前三学年内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排名前 2 位)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或参加学校认定的 III 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或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排名均前 3 位)等。
4. 实践创新能力突出的学生,经学院审核认定,考核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流程
1、9月26日前,学生提交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栏目纸质复印件并完成表格填写,辅导员审核纸质材料。辅导员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
2、9月28日前,学院教学办完成学业相关考核。
3、考核结果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如有疑义,请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
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4892811,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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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