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我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确保考核与录取的科学性。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兵
副组长:燕雪峰
成员:陈松灿、秦小麟、庄毅、袁家斌、马宗民
秘书:聂梦馨、周萍
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刘健荣
成员:王宁、马维华
三、报考流程
(一)个人申请
考生按照《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2022年12月12日(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前向我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
1、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博士的考生需要寄送的申请材料,包括:
①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 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③ 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的公章);
④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研究报告等);
⑤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⑥ 个人简历;
⑦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⑧ 个人陈述(不少于3000字);
⑨ 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其它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⑩ 相关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如: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2、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的考生需要寄送的申请材料,包括:
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②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③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④ 最后学位、学历证书、成绩单(复印件);
⑤ 本人科研成果证明或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的证明材料;
⑥ 本人最具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提交申请材料日期截止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进入考核的考生建议名单,学院确认后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同时公布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考核形式及要求
1、考核形式
以面试的形式开展,我院综合考核预计将以线下考核为主,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能随时调整,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线上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每个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考核流程
① 学院组织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生组织、现场应急处理、考核过程的记录等工作。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确定,考核过程严格纪律、真实记录并妥善保管留存记录材料。
② 考核总成绩由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核中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③ 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评分表》。并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④ 汇总和登分。所有考生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考核情况。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考核小组将考生最终考核成绩填入《考核成绩汇总表》,由所有考核小组成员签名确认,并交研究生院。
(五)拟录取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录取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定。
四、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考核及录取具体工作;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工作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五、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 77779193永利官网/人工智能学院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政编码:211106
联系人:聂老师、周老师
联系方式:025-84892830
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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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