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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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安字〔2021〕2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学院
关于印发《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所、中心、办:
为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学院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资字〔2021〕10号)文件要求,学院制定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学院
2021 年 11 月 10日
附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学院
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减少各类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局面,保障学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学院师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稳定事件对广大师生的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结合起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坚持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院、系、实验室三级应急机制,各级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
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在学院的统一指导下,形成处置学院安全稳定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映、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为依据,结合学院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园内外以学生为主要致因群体导致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示威、请愿、罢餐、罢课、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件;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等导致的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学生实习实训意外伤亡事故等。
(二)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园内外涉及非学生为主要致因群体导致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示威、请愿、罢课、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和政治性活动;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持有、观看、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事件;大型群体性活动中发生的公共安全事故;校内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校车及校园重大安全交通事故等。
(三)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园建筑物倒塌、建筑部件脱落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触电伤亡、煤气中毒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锅炉、供水、电、气、热、油等安全事故;危化品泄漏、爆燃和特种设备爆炸事故;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四)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内或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学校所在区域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甲流等。
(五)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对学校及校内人员造成损害的事件。
(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或校园信息系统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的重大舆情事件;窃取、伪造、泄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攻击校园网络与校园信息系统,造成校园信息系统应用平台瘫痪、校园网络不能正常、有效运行的事件;不可预见原因造成校园网络与校园信息系统不能正常、有效运行的事件等。
(七)教育教学及招生考试类突发事件
包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严重违背学校相关规定并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学事故;在各类招生及考试中发生的群体性作弊、情节恶劣的失泄密、徇私舞弊,并对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等。
(八)涉外人员以及我校出国境人员突发事件
包括:我校外籍教师或境外来校人员,非自然伤亡事件以及涉及其本人的政治、刑事、民事、治安案件等;我校出国境人员在境外发生的被扣留、羁押、劫持、绑架、伤亡等事件。
(九)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小组成员:学院党政办、团委、学工办、教学办、各系、所、中心负责人负责指挥学院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应对工作。
2.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由院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共同负责,承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学院应急事件处理的集中指挥,应急管理的制度建设,负责学院影响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开展公共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协调和处理有关方面工作。
三、预防工作
学院按照"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配合学校职能部门落实对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的控制措施,注意发现、收集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预防突发事件。
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并按照影响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向校级主管部门提出相应预警建议。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影响安全稳定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分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一)敏感时期的预防
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或其他形式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并部署工作。敏感时期,学院在党政办、学生工作办公室、总值班室设三个值班点。党政办值班点由党政办组织院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全面掌握学校动态;学生工作办公室值班点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级党委副书记、学生辅导员值班,时间通常从8:00至00:00(或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值班时间),及时掌握、处理学生方面的动态情况;学院总值班室值班点由学院大楼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掌握处理消防、治安方面的动态信息,加强门卫和重点部位的夜间巡逻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在此期间都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保证学院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工作人员供随时调用,以便参加处置应急工作。
(二)日常预防
学院各级应急工作小组要重视平时不稳定事端的发现和预防,防止因治安问题,水、电、饮食等生活问题,学院师生的思想政治、教学、科研等问题引发或诱发不稳定事端。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等专项工作检查,分析情况,做出预测,及时上报。
四、处置工作
处置突发事件依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的原则,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下进行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学院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由组长统一组织指挥,组长不在校时由副组长指挥,组长、副组长都不在学院时,电话请示组长,由组长指定其他院领导代行指挥。
(一)组织协调工作。以学院党政办为主,各办、系协助,负责协调领导小组与应急工作小组的工作。相关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大;及时掌握动态,迅速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汇报并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学校的要求,全力平息事态,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
(二)教育疏导工作。以学生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各系为主,密切关注师生员工思想动态,负责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三)信息上报工作。由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等级,达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Ⅳ级及以上级别的,必须上报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信息发布工作。突发事件的信息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有关信息。
附件:1.预防和处置学生群体性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2.预防和处置重大火灾应急预案
3.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1
预防和处置学生群体性及突发性事件应急
预案
一、学生群体性及突发性事件的预防
1.日常预防
院党委及学生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预防不稳定事件的发生,防止别有用心的敌对组织及其成员在学生中策动政治事件。建立学生群体事件预防信息网络,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一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年级学生辅导员)一班级一专业(宿舍)一学生"组成应急责任网络,明确职责,层层负责,在学生中广泛布建信息员,建立信息网络通讯录,确保信息收集和上报渠道畅通,第一时间掌握学生动态。
2.敏感时期预防
在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时期及敏感时期,根据学校工作部署,随时召开"预防和处置学生群体性及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会议或其他形式的会议,及时传达学校和学院有关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具体工作。全体学生工作人员采取24小时工作制,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工作。学生工作人员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二、学生群体性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一旦发生学生群体性及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由学院统一指挥。
1.处置学生突发事件要服从学院统一领导,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学生动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2.学生工作值班制度。实行学生干部总值班和学生辅导员值班两套值班制度,保证每天有一名学生工作干部和1名学生辅导员在一线值班,发生任何突发事件,随时有学生工作人员到一线处理。
3.教育疏导工作。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全体学生人员工作启动24小时工作制,深入学生一线,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教育疏导可能发生的过激言行,防止事态扩大。
4.学生群体性事件突发时,及时与校学工部、研工部、保卫部联系通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和疏导。
5.网络监控工作。对社会网站有关我院学生的论坛、版块、自媒体及校内网站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清除有害信息,并积极主动做好网上疏导和引导工作,防止别有用心的敌对组织及其成员利用网络在学生中煽动事端。
6.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学院领导小组,由学院及时向上级对口部门报告。
附件2
预防和处置重大火灾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事故的预防
1.对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和监控
对经检查已经确认为消防火灾事故隐患的部位,"预防和处置重大火灾"应急工作小组要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督促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好隐患的基本情况,及隐患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发现隐患要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加速整改;
(2)加强"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扑灭初级火灾的培训,举行消防实战演练,增强安全意识;
(3)对防火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情况严重的火灾隐患要采取督查到底的办法,直到隐患整改结束。
2.搞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学院要定期进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事故期间报警通讯系统能否运作畅通;人员能否以最快速度撤离危险区;应急救援队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二、处置办法
1.一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由学校统一指挥,分别按相关规定要求处置。
2.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并报告应急工作小组,同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及时搬运疏散未燃烧的各种易燃物品。若有有毒物质,应彻底清洗被毒性危险化学品污染的皮肤。
3.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学院领导小组,由学院及时向上级对口部门报告。
附件3
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或重大食物中毒,要立即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明故宫校区向白下区疾控中心,将军路校区向江宁疾控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工作小组成员要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做好以下工作:
1.抢救病人
由校医院负责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应急医疗救治或现场救援工作,对需要转院的按规定转送病人到就近医院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2.封锁疫区
学校根据情况决定对疫区或全校进行封闭管理,应急工作小组协助学校相关部门维护秩序、保护现场、封存可以食物等工作。
3.隔离病人
应急工作小组协助校医院迅速排查疑似病人,对需要隔离的人员报告校医院进行隔离(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可以在医院隔离,也可以在学校指定的地点或某个整体区域等),
控制疫情蔓延。
4.消毒灭菌
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在上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迅速开展有针对性的疫区消毒处理工作。
5.信息上报
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学院领导小组,由学院及时向上级对口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