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重要)

时间:2018-01-03作者:来源:77779193永利官网点击:464

各位老师:

学校已发布了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请大家查看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各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要结合新一轮岗位聘任的要求,以岗位聘任合同为依据,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切实发挥各单位的主体作用和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考核对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体在岗校聘教职工均需参加考核,其中: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要求按照组织部通知执行。“双肩挑”处级干部,应同时参加处级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

三、考核内容

教师重点考核为人师表和教书育人情况、教学和科研任务完成的量和质、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所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聘期目标进展情况等;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管理人员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工作业绩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工勤人员重点考核其服务质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及操作规范等方面的情况。

四、        考核等级及比例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级的评定标准由各二级单位根据聘期任务和年度工作任务自行制定。

受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

机关各部门评优人数由机关党委按总量控制并下达指标,机关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优指标打通使用。学校返聘人员和人才派遣人员计入单位考核评优基数。

五、组织与实施

1. 人事处负责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协调与组织,组织部负责处级干部的考核,学生处负责辅导员的考核,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各部门人员的考核。

2各二级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明确本单位具体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教职工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处。

3.教职工登陆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http://hr.nuaa.edu.cn),填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打印、签字后交至所在单位。系统登陆用户名为本人职工编号,密码为校园网登陆密码(有疑问可联系84893923转0)。

4.“双肩挑”处级干部参加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履职考核,但不参加单位评优。科级及以下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所聘岗位填写相应考核表。

5. 挂职和借调人员的考核按照《挂职和借调管理办法》(校  字〔2017〕22号)执行。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薪级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

2.学校将绩效津贴核拨给各院级单位、直属单位,各院级单位、直属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绩效考核方案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发放。

3.校、院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考核为优秀的(岗位津贴按照教学科研岗评定的人员除外),给予一次性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分别扣发其2017年绩效津贴的100%或50%,对于已经预发的部分将由学校在2018年扣发。

4.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将予以告诫;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负责单位

1月8日前

各单位进行考核动员,明确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教职工自我小结,在系统上填写考核表并提交。

各单位

1月12日前

组织教职工考核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收考核表。

各单位

1月15日前

审核考核表,汇总测评情况,确定教职工考核等级,并将结果通知教职工本人。教职工可提出复议,各单位做出答复。

各单位

1月19日前

各单位将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处。

各单位

3月9日前

汇总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人事处

3月9日前

兑现评优奖励。

人事处、财务处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 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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